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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作业规范
来源: | 作者:fjsjsj | 发布时间: 2018-08-28 | 2735 次浏览 | 分享到:

1、定点收集方式的生活垃圾分类作业规范

(1)垃圾收集作业时,需要配备专门的分类转运容器,对分类收集点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2)垃圾收集作业时,生活垃圾不得落地,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分类收集点及分类收集容器,做到人走地净。

(3)垃圾收集作业时,应注意垃圾分类设施的维护和更换。垃圾分类设施上分类标志模糊、脱落的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单位,并协助物业管理单位对标识惊醒更新;垃圾分类设施破损的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4)对收集的垃圾的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对分类不正确的垃圾进行二次分类后重新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二次分类作业不得占用人行道、绿地、休闲区等公共区域。

(5)进行垃圾二次分类作业的同时应记录市民的垃圾分类情况,并反馈至服务单位管理处,协助服务单位管理处对分类不正确的市民进行下一步的宣传教育工作。

(6)每日工作完毕后,应对垃圾转运场地进行清洗,作业车辆、工具要摆放整齐、妥当、注意安全。

(7)对收集的可回收物,应进行分拣、整理并正确贮存。废纸类排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外封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利乐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金属等混杂之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进行拆解。

(8)餐厨垃圾的收集转运过程应无洒落、无污水滴漏。

(9)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应由专人监管,防止市民误投、错投。有害垃圾的收集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严禁造成有害物质泄露,污染环境。

(10)年花、家庭盆栽等废弃花草应根据本区域城管部门的要求,实行盆、泥、植物三分类,花盆回收再利用,花泥回填至绿化地或送至绿化苗圃,植物进行生化处理。

(11)每日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工作,并配合属地街道办事处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12)服务单位管理处应结合本区域垃圾分类情况,制定垃圾分类实施细则并落实到每一个作业人员,向市民宣传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

2、定时收集方式的生活垃圾分类作业规范

(1)每天指定时间播放垃圾投放的提示音乐,并将垃圾收集设施置于指定的地点。

(2)垃圾收集设施应分类设置,方便市民分类投放。

(3)市民投放垃圾时,作业人员应开袋检查,对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市民,应加以引导。

(4)对使用不可降解垃圾袋盛装餐厨垃圾的市民,应指导其将餐厨垃圾倒入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将垃圾袋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5)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临时分类收集点及分类收集容器,做到人走地净。

(6)应设置误时垃圾收集点,供未能在规定时间排放垃圾的市民投放。作业人员应对误时垃圾收集点收集的垃圾的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对分类不正确的垃圾进行二次分类后重新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二次分类作业不得占用人行道、绿地、休闲区等公共区域。

(7)垃圾收集作业时,应注意垃圾分类设施的维护和更换。垃圾分类设施上分类标识模糊、脱落的应及时报告服务单位管理处,并协助服务单位管理处对标识进行更新;垃圾分类设施破损的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单位,由服务单位管理处进行维修或更换。

(8)每日工作完毕后,应对垃圾转运场地进行清洗,作业车辆、工具要摆放整齐、妥当,注意安全。